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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执法大队
基 本 情 况
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执法大队正式成立于2005年7月3日,其主要职责是根据《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》,在开发区范围内行使7+x项职能,即市容环卫管理、城市规划管理、城市绿化管理、环境保护管理、工商行政管理、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、公安交通管理以及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。开发区执法大队直属于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(行政执法支队),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,正科级建制,编制15名,设大队长1名,副大队长2名,内设一中队与综合办公室2个职能机构。
自2003年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(行政执法支队)成立以来,就对开发区范围内的城管执法情况高度重视。曾指令直属大队从有限的执法人员中抽调出6名具有丰富执法经验与过硬执法素质的执法人员,组成开发区执法中队,专项负责开发区内的城管执法工作,并要求其定期向市局汇报执法情况。开发区执法中队在工作期间,严格履行职责,在切实维护好园区容貌的同时,对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坚决制止,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,为开发区的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。随着开发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,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。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开发区的城管执法,加大城管执法力度,经市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共同努力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高度重视下,根据淮府[2005]59号文,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执法大队,负责开发区内的城管执法工作,在开发区范围内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。
开发区执法大队自入区以来,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与区管委会的指导监督之下,按照敬业、务实、创新、团结的工作要求,坚持边筹建、边工作、边规范、边发展,不断健全规章制度,严肃队容风纪,探索管理机制,强化执法力度。(一)以摸清区情为起点,找准角色定位。采取问上门、查资料、登网站、看现场、访农户等方式,熟悉开发区基本情况。大队坚持在市局领导下,服从区管委会工作安排,服务开发区经济建设,在工作上注重“稳妥慎重,协调周边;真抓实干,务求实效;自我落实,不添麻烦”,在管理上注重“强化规划,兼顾其他;规范程序,规范细节;宣传开路,扩大影响”,在队伍建设上注重“干工作争先进位,以事业凝聚人心;抓队伍有理无情,以成效展示形象”。(二)以遏制违法建设为重点,实行执法管理环节化。1.首环节:入村规划巡查。针对开发区内少数村民顶风抢建现象,大队把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做为首要工作来抓,建立目标管理和区域巡查责任制度。目前已先后依法查处在建违法建设32户,面积近4500平方米,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万元。同时按照区管委会要求,在加强对辖区巡查的基础上,延伸巡查区域,延长巡查时间,配合市局督察大队摸底调查胡圩、林巷、刘郑村违法建设,协同大通区执法大队连续强制拆除胡圩村违法建设,面积约2000平方米。2.次环节:例行道路巡查。履行市容、工商、环保、园林绿化、市政设施等巡查管理职责,确保及时发现、制止、查处各类违法行为。目前已查处擅自占用市政园林设施施工行为18起、车辆抛洒污染路面行为79起,取缔流动摊点104个,清除“三乱”广告千余处,申报停机210部,拆除破旧棚亭9个,清除路边晾晒340余处、破旧广告牌匾39块,清除和平整占道垃圾52处、约310吨;与沿路单位住户签订《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书》39份,与施工单位签订《在建施工工地管理协议书》8份。3.末环节:办公室内工作。主要是研究安排工作,处理相关事项,填报工作台帐,组织业务学习,开展案例讨论,建立落实规章制度。(三)加强队伍日常管理。落实局早班列队点名制度、队容风纪暂行规定、案件办理暂行规定、执法人员“四不准”规定,实行“四先四有”文明执法方式。
经过不懈努力,开发区执法大队已初步实现了“平稳开局、稳妥起步、有序推进、初见成效”工作目标,为开发区的经济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。在未来的执法工作中,开发区执法大队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根据市局和区管委会工作部署,按照“坚持、完善、创新”的基本思路,强化城市管理“立于公、兴于民、成于法、强于新”的理念,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,进一步提升城市净化、亮化、美化水平,进一步推进实现“三年内全省争一流,全国创先进”目标进程,努力为构建“和谐园区”、“平安园区”、“活力园区”建功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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